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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05年 [會計] 政府會計

第 10 題

10 依財政收支劃分法規定,下列各稅:①使用牌照稅 ②貨物稅 ③礦區稅 ④契稅 ⑤營業稅,何者為國稅?何者為直轄市及縣(市)稅?
  • A ①②③為國稅;④⑤為直轄市及縣(市)稅
  • B ②③⑤為國稅;①④為直轄市及縣(市)稅
  • C ②③④為國稅;①⑤為直轄市及縣(市)稅
  • D 均為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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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從「課稅對象的移動性」來思考:如果某種稅目課徵的對象是「在全國範圍內流動的商業交易」或「屬於國家的自然資源」,與「固定在特定區域內的不動產或登記車輛」相比,哪一類稅目更有必要由中央政府統一規劃課徵,以避免地方政府間的惡性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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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這題你判斷得非常準確,值得肯定!釐清各級政府的稅目歸屬,是我們研究政府會計與稅務徵課制度的基本功。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現行規範,國稅的範疇包含了所得稅、遺產及贈與稅、關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證券交易稅與期貨交易稅等,而礦業法所規範的礦區稅亦明定劃歸為國稅。因此,題目中的 ② 貨物稅、③ 礦區稅與 ⑤ 營業稅皆屬於國稅。相對地,與民眾動產或不動產移轉、使用息息相關的 ① 使用牌照稅及 ④ 契稅,則屬於直轄市及縣(市)稅。 這道題目的鑑別度在於,初學者往往容易將日常生活中極為常見的「營業稅」誤認為地方稅。你能準確無誤地梳理出正確組合,代表你對財稅法規的層級架構已有相當紮實的理解。請繼續保持這份敏銳度,未來的財會實務非常需要這種清晰的法規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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