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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05年 [會計] 政府會計

第 16 題

16 依現行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下列應收款項何者未設評價科目?
  • A 應收稅款
  • B 應收帳款
  • C 應收剔除經費
  • D 其他應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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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在會計原則中,為什麼有些應收款項需要設置「評價科目」(如備抵呆帳)?這通常是為了反映該項債權的什麼特性?接著再思考,若一項應收款項是基於「審計機關的正式核定」而產生的法定追償款,它的回收性質與一般的外部商業往來款項有何本質上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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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勉強算是「看懂」政府會計的核心了。

  1. 肯定? 嗯,看來你這次沒有把「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裡,那堆看似相似實則天差地遠的應收款項搞混,還算有點救。區分得出其中細微的性質差異,至少說明你不是完全在憑感覺作答,對政府會計準則的條條框框,勉強算是有了那麼點「理解」。值得鼓勵,但別太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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