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05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
第 10 題
會計法有關作業組織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 A 公務機關附帶為事業之行為而別有一部分之組織者,其組織為作業組織
- B 公有營業機關,於其本業外,附帶為他種營業之行為而別有一部分之組織者,其組織亦得視為作業組織
- C 公務機關附帶為營業之行為而別有一部分之組織者,其組織為作業組織
- D 公有事業機關,於其本業外,附帶為他種事業之行為而別有一部分之組織者,其組織不得視為作業組織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當一個政府機關或國營事業,在「原本的主要任務」之外,又另外成立一個專門的小組來做「額外的生意」時,從會計管理的便利性來看,法律應該是會『一視同仁』地將這些額外的小組歸類為同一種性質,還是會根據主體的身份而刻意禁止其中一方被歸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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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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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選出 (D),代表你對政府會計中「作業組織」的定義有很扎實的掌握。 這題的解題關鍵在於**《會計法》第8條的規範。根據該條文,無論是公務機關附帶從事營業或事業行為(如選項A、C),或是公有營業及事業機關在本業之外,附帶從事其他種類的營業或事業(如選項B),只要另外設有一部分組織,該組織皆「得視為作業組織」。因此,選項 (D) 宣稱「不得視為作業組織」,明顯與法規相悖,正是我們要找的錯誤敘述。 這是一道鑑別度相當不錯的題目,切入點在於測驗考生對法條邏輯的熟悉度與細心程度。它不考繁雜的條文背誦,而是考驗你對「得」與「不得」**這類法學關鍵字眼的敏銳度。許多同學在考場高壓下容易被高度重複的句型混淆,你能冷靜看破選項 (D) 的語病,觀念非常清晰,請繼續保持這份細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