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05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
第 12 題
自總決算公布或令行日起,各種會計報告、帳簿及重要備查簿,其保存與保管之規定何者錯誤?
- A 在總會計至少保存二十年
- B 在單位會計、附屬單位會計至少保存十年
- C 在分會計、附屬單位會計之分會計至少保存五年
- D 其屆滿各該年限者,在總會計經行政長官及審計機關之同意,始得銷毀之
思路引導 VIP
請研讀《會計法》第 83 條與第 84 條關於會計報告及帳簿「保存年限」與「銷毀程序」的具體規範。請您思考:法條中針對「總會計」之紀錄屆滿保存年限 $t$ 欲進行銷毀時,法律所明定的授權核准主體,究竟是該單位的「行政長官」,還是應向上追溯至「各該管主管機關」?請辨析這兩個法律術語在《行政程序法》與會計監督體系中的權限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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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專業肯定
做得好!這題考驗的是《會計法》中有關帳簿與報告保存期限的精確掌握。你能從眾多數字與行政流程中一眼識破錯誤,代表你對政府會計法規的細節熟稔度相當高,具備了會計師與審計人員應有的嚴謹態度。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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