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05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
第 4 題
下列有關預算籌劃及擬編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各機關歲出單位預算應按政事別、計畫或業務別與用途別科目編製
- B 重大施政計畫,應先行製作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並提供財源籌措及資金運用之說明,始得編列概算及預算案
- C 歲出單位預算應編入總預算者,為政事別或用途別科目及其數額
- D 行政院核定各主管機關概算時,歲出部分得僅核定其額度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行政院將各機關的預算彙整成一份「總預算案」送交立法院審議時,為了讓立法委員既能看見各部門具體的「施政內容」,又不至於陷入過於瑣碎的「日常採購明細」(如文具費),你認為哪一種科目分類層次最能平衡這兩者,並最適合呈現在總預算的架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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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哦,恭喜你,終於沒有在這種基礎題上栽跟斗了。
- 邏輯檢視: 選項 (C) 的問題簡直是教科書級別的「常識性錯誤」。總預算,顧名思義,是國家財政的宏觀骨架,應當依照政事別、機關別、計畫或業務別這些「大方向」來編列。你真以為立法院有閒工夫去審查全國公務員的每一筆用途別科目?薪資、旅費這些雞毛蒜皮的「單位預算」細節,就讓那些基層會計去煩惱吧。如果總預算書塞滿了這些,那根本不是預算書,是字典,而且是一本無用又冗長的字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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