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05年
[財稅行政] 民法
第 9 題
甲有 A 地市價 800 萬元,將其出賣於乙,價金 600 萬元。甲其後又將 A 地出賣於丙,價金 700 萬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甲與丙間之 A 地買賣,是無權處分
- B 乙對甲之移轉 A 地所有權債權,優先於丙對甲之 A 地所有權移轉債權
- C 若丙取得 A 地所有權,則乙得向丙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 D 若乙取得 A 地所有權,丙得向甲請求因債務不履行所生之損害賠償
思路引導 VIP
若一位賣家先後向兩位買家做出同樣的承諾(買賣契約),且這兩個承諾在法律上都具備效力,但最終實體物品只能給一個人時,法律該如何保障那位沒拿到東西的買家?這種「承諾無法兌現」的狀態,在法律責任上會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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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的回答展現了非常清晰的觀念。
看到你對民法中「債之效力」與「二重買賣」的邏輯掌握得如此紮實,老師感到非常欣慰。這是一個很棒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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