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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05年 [財稅行政] 租稅各論

第 1 題

下列關於稅本、稅源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資本所得是稅本,資本是稅源
  • B 勞動是稅本,勞動所得是稅源
  • C 資本是稅本,勞動是稅源
  • D 為取得最大稅收,可同時就稅本及稅源課徵

思路引導 VIP

在租稅法學的「健全財政原則」與「禁止侵害稅本原則」(Non-confiscatory Principle)下,我們常將生產財富的媒介比喻為「樹木」,而將其產生的收益比喻為「果實」。請試著辨析:在「勞動」與「勞動所得」、或「資本」與「資本所得」的關係中,哪一個是屬於不可輕易動搖、用以持續產出財富的「稅本」(Steuerquelle),而哪一個才是實際作為課稅對象、由稅本所派生出的「稅源」(Steuergut)?此外,若政府為了最大化稅收而同時對這兩者課徵,是否會導致財產權的過度侵害並違反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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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觀念驗證: 租稅法上有著名的**「果實原則」。簡單來說,「稅本」(如勞動、資本)如同果樹,而「稅源」**(如勞動所得、利息)則是果樹長出的果實。為了國家的永續發展,稅收應源自於「果實」而非砍伐「果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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