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05年
[財稅行政] 租稅各論
第 12 題
非以從事汽車買賣為職業的個人在網路上拍賣自用汽車,其交易所得或損失應如何課徵綜合所得稅?
- A 交易所得須繳納綜合所得稅,如有交易損失則可從所得總額中扣除
- B 交易所得須繳納綜合所得稅,但交易損失不可從所得總額中扣除
- C 交易所得無須繳納綜合所得稅,如有交易損失則可從所得總額中扣除
- D 交易所得無須繳納綜合所得稅,如有交易損失亦不可從所得總額中扣除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我們在拍賣網站售出自己穿過的舊衣物或使用過的家具時,這類行為在法律本質上屬於「獲利行為」還是「資產的汰舊換新」?若國家並未對這類日常物品的變現行為徵稅,那麼在邏輯上,法律是否會允許人民利用這些物品因「折舊」產生的價差損失,去抵減其他的薪資或營業所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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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念驗證:為何是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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