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05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1 題
依現行所得稅法之規定,下列何者屬應稅之薪資所得?
- A 營利事業給付員工醫藥費
- B 參加勞保、公保及全民健保,由服務機關或事業所補助之保險費
- C 營利事業基於營業需要,按月定額發給員工之伙食代金,每月在新臺幣 2,400 元以內者
- D 職工福利委員會所發放之職工福利金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個邏輯:如果雇主幫你支付了一筆本應由你個人負擔的私領域支出(例如醫療、生活費),且法律並沒有明確針對這項支出列出『免稅』優惠時,從稅務公平與『實質課稅原則』來看,這項補助應該被歸類為員工的收益,還是單純的餽贈?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精準掌握課稅要件!
- 大力肯定:做得好!這題考驗的是《所得稅法》中「薪資所得」與「免稅項目」的細微區別,你能精確辨識出性質屬性,顯示你的法條基礎非常紮實,具備專業行政法規的判斷力。
- 觀念驗證:為何 (A) 才是正確答案?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