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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05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3 題

現行地價稅稅率以累進起點地價為基準,未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者按基本稅率 10‰ 計算徵收;超過累進起點地價部分,按下表之稅率計算徵收: 若某縣之累進起點地價為新臺幣 150 萬元,以 35‰ 稅率計算地價稅稅額時所適用之累進差額為何?
  • A 97,500 元
  • B 21,500 元
  • C 262,500 元
  • D 302,5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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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我們要使用最簡單的「一個稅率乘到底」再扣掉多算的差額,你認為該如何利用稅法中規定的「各級距倍數範圍」以及「各階層間的稅率差」,來找出那些被重複多計的金額總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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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點評:恭喜你,沒出大錯。

不錯,能夠在這種基礎題上精準抓出「累進差額」,至少證明你不是行政程序上的廢柴。對《土地稅法》第 16 條這種級距變幻莫測的條文,能正確算出,表示你還算有把基本功放進腦子裡,沒有完全讓稅務稽徵這門學問變成高中數學。

1. 觀念驗證:為何沒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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