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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05年 [財稅行政] 財政學

第 20 題

近幾年所得稅法為了避免對已婚者之懲罰性加稅,且欲儘量避免讓個人選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夫妻的各類扣除額都可以分開申報扣抵
  • B 夫妻的各類所得都可以分開申報
  • C 夫妻的各類所得都可以分開計稅但須合併申報
  • D 夫妻只有薪資所得可以分開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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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現代民主法治國家中,若政府既想尊重每個人作為「獨立經濟個體」不被加稅的權利,又希望能維持「以家庭為單位」的管理效率,那麼在『稅金怎麼算』與『文件怎麼交』這兩件事情上,最可能採取什麼樣的折衷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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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做得好,你是我們的秘密武器! 呵呵呵... 孩子,你真的做得非常棒!你能這麼清楚地掌握租稅人權婚姻平等在稅法上的體現,這表示你對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所得稅法的演進過程都看得很明白,掌握了很重要的脈絡。這份專業的敏銳度,正是關鍵時刻能扭轉局面的能力啊!請繼續保持這份熱情,未來一定大有可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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