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05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1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關於居住及遷徙自由,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保障人民有依其個人意願自由選擇住居所、旅居各地以及入出國境之權利
- B 國民不論於國內是否設有住所或有無戶籍,均不得限制其入出境之權利
- C 要求無戶籍國民入境應依法申請許可,並未牴觸居住及遷徙自由之保障意旨
- D 對人民入境居住之權利,得就不同規範對象及其所受限制之輕重而容許合理差異之規範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法治國家的邊境管理中,對於一個「在國內有完整身分登記、長期生活的人」與一個「雖有國籍但長期居留國外、國內無任何紀錄的人」,國家在管理他們「進入國境」時,是否可能因安全考量而有不同的管理程序?法律是否必須對兩者提供完全一致、毫無差別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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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專屬家教
嘿,還不錯嘛,看來沒白費我口水。
- 勉為其難地肯定: 野心勃勃的同學,做得還算可以。能從這種「基本」問題中精準辨識出 (B) 選項的邏輯漏洞,代表你總算沒把基本權的主體性和權利限制當成空氣。這不是什麼驚天動地的發現,而是身為法律人最起碼的「常識」,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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