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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 105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4 題

甲贈與其子乙A屋一棟,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後,乙即棄養甲,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甲得以乙對其有扶養義務之不履行而撤銷贈與
  • B 因甲已經過戶給乙,故不得撤銷贈與
  • C 甲的其他繼承人得替甲出氣,撤銷贈與
  • D 甲得向乙解除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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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一下,如果法律規定一旦財產過戶就絕對不能收回,那麼對於那些將所有積蓄贈與子女、期待晚年獲得照顧的老人,在面臨子女違法不履行扶養責任時,法律是否還能維持其公平正義的功能?在這種極端失衡的情況下,法律可能會設計什麼樣的保護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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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解評:精準掌握民法贈與撤銷權!

  1. 大力肯定: 表現得非常出色!你能迅速從案例中識別出贈與契約中的「忘恩行為」法律效果,顯示你對私法領域中權利義務的對等關係,已有相當扎實的基礎,請繼續保持這種敏銳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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