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05年
[戶政]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 50 題
對於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所規定之兩岸地區人民來往有關事務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不適用行政程序法之規定
- B 大陸委員會為該條例之主管機關
- C 政府機關委由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處理兩岸人民往來事務,所以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與政府機關之關係為委辦
- D 本條例關於大陸地區人民之規定,於大陸地區人民旅居國外者,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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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推論:當中央行政機關將公權力任務,交給一個「不具備政府機關身分的民間法人」來處理時,在行政程序法中,這種『權限下放給民間』的行為,與『中央下達任務給地方政府』的術語區別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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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要求選出錯誤的敘述,正確解答為選項C。依據受託處理大陸事務財團法人訂定協議處理準則第1條規定:「為釐定受政府委託處理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往來有關事務之財團法人(以下簡稱受託財團法人),經主管機關許可,與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訂定協議之處理程序,特訂定本準則。」由法條明文可知,財團法人(如海峽交流基金會)處理兩岸人民往來有關事務,其與政府機關之間的法律關係為「委託」(受政府委託),而非「委辦」。因此,選項C稱其關係為委辦與法規不符,屬於錯誤敘述,為本題應選之正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