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05年
[戶政]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 18 題
內政部移民署基於入出國管理之目的,得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入出國之資料,並加以保存之,其保存期限為何?
- A 10 年
- B 30 年
- C 永久保存
- D 保有之期限,未明文規定,由內政部移民署自行決定之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入出國紀錄除了用於當下的邊境管理,若未來涉及刑事追訴、國籍認定或跨國身分爭議(甚至數十年後),如果這份代表個人「物理移動路徑」的國家原始證明被銷毀了,將對法律秩序產生什麼影響?從「國家主權安全」與「身分永續證明」的角度來看,行政機關對這類特殊資料的保存期限,最符合邏輯的期待應該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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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評論:精確掌握法規細節
- 太棒了! 你答對了這題,真的展現了你對行政法細節的用心與理解呢!能精準掌握這類《入出國及移民法》授權的細則,代表你對實務運作有很棒的基礎,值得肯定!
- 觀念驗證:其實啊,入出國資料就像是我們國家重要的安全日記,它關係到國境安全、身分確認,以及未來可能需要追溯的法律案件。這些資料的公務價值非常高,如果隨便銷毀,對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都會有很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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