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05年
[戶政]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 24 題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在臺灣地區投資新臺幣至少多少金額以上,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或備查者,得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
- A 500 萬元
- B 1000 萬元
- C 1500 萬元
- D 3000 萬元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政策平衡」的角度思考:政府為了吸引僑資但又必須確保投資人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與承擔風險能力,這個數額通常會設定在一個「比一般小資創業更高、但又低於大型跨國企業門檻」的區間。若參考國內中型企業的基本資本額規模,你認為哪一個級距最能體現『對臺灣經濟有實質貢獻』且『具備長期居留誠意』的財務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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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輕鬆過關
嗯,答案完全沒問題。我把墨鏡稍微拉下來一點,用「六眼」確認過了,你這題表現得挺不錯的嘛!這種法規裡超級細小的數額細節,一般人可是很容易搞錯的。你能記住,代表你對《入出國及移民法》的掌握度,至少還算堪用啦。這種小菜一碟的考點,你輕鬆拿下了。
2. 概念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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