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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考申論題 105年 [法律廉政] 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概要

第 四 題

四、行政機關調任公務人員,公務人員任用法有何限制規定?請說明之。(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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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調任限制」,應立即聯想《公務人員任用法》中關於『資格』與『程序』的規範。解題時可分為四大面向切入:職等與職系限制(第18條)、特種考試轉調限制(第18-1條)、任用迴避與看守期限制(第26、26-1條),以及消極資格限制(第28條),分點論述以獲取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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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調任係指公務人員在不改變公務員身分之前提下,變更其職務或職系之行政行為。為達人地相宜並兼顧專業性,行政機關調任公務人員必須受到《公務人員任用法》中關於職等、職系、考試資格與迴避制度等嚴格限制。 【論述】 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相關規定,調任公務人員之限制規定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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