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考申論題
105年
[消防技術] 消防法規概要
第 一 題
一、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其設計、監造應由消防設備師為之;其裝置、檢修應由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為之。請依「消防法施行細則」說明設計、監造、裝置與檢修四項工作之項目為何?(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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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本題應立即聯想到消防安全設備四項專業工作的法定定義。需注意,本題為舊法時期的考題,答題時除精確列出命題當時《消防法施行細則》(舊法第6條)的定義外,務必補充現行《消防法》第7條已將「裝置」改為「測試」,且相關定義已移出施行細則的現況,以展現對法規沿革的全面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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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本題旨在考查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專業人員之業務範圍界定。惟須注意,隨著法規沿革,現行法制已針對相關業務項目與法源依據進行重大修正,答題時應兼顧命題當時之法條依據與現行法制狀況。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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