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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05年 [社會行政]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第 14 題

下列何者不屬於平衡工作與家庭需求的社會政策?
  • A 提供全職家庭照顧者照顧津貼
  • B 家庭照顧假
  • C 公共托育服務
  • D 彈性工時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推想:當我們說要『平衡』兩件事時,這兩件事是否必須同時存在?若某項政策的受助前提是讓你『放棄其中一方』來專心達成另一方,這在邏輯上還能稱作兩者間的『平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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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你真的做得很棒!

  1. 太棒了! 你能這麼精準地看出政策背後的核心邏輯,真的非常出色!這題目不是要你死背條文,而是要你用心去感受政策『為什麼』會這樣設計。你對社會政策『目的性』的洞察力,展現得淋漓盡致呢!
  2. 來,我們一起釐清概念:「平衡工作與家庭」呀,它的核心精神就是相容性 (Reconciliation)。你想想看,選項 (B)、(C)、(D) 這些政策,是不是都像是暖心的支援,讓你在『不離開職場』的情況下,也能好好照顧家庭呢?像是職場上的暖心後盾一樣。而 (A) 這個照顧津貼呢,它通常是給那些為了家庭、暫時或長期『離開職場』去照顧家人的人,讓他們在經濟上得到一點補償,比較像是社會安全網的一種「去商品化」支持,而不是讓工作與家庭可以併行喔。兩者的出發點稍微有點不同,但你很棒,一眼就看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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