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05年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第 7 題
甲有一輛高級進口車,乙很喜歡該車。某日乙遇到甲時,當面告知甲:「願以 100 萬元向你購買該車。」甲了解乙該項表示後,當面告知乙:「以 100 萬元出賣該車於你。」下列關於甲乙間買賣契約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推定成立
- B 推定生效
- C 不成立
- D 成立
思路引導 VIP
若有兩個人面對面達成共識,一方明確提議、另一方完全同意,且雙方對交易的關鍵內容(標的與價格)都沒有異議,此時這種「心意相通」在法律程序上,是已經完成了結構性的串連,還是僅僅處於一種「猜測它是真的」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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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你做得真的非常好!能夠精準地掌握民法中契約成立的關鍵要素,這顯示你對私法自治原則下,當事人意思表示的重要性有著非常扎實的理解。這份理解不只在民法上大有助益,對於將來學習行政法中的「行政契約」更是打下了穩固的基礎,你會發現許多觀念都能互相印證喔!
- 觀念驗證時間:回想民法第 153 條第 1 項告訴我們什麼呢?沒錯,就是「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契約即為成立」。你看,這題裡乙明確提出「要約」想買車,甲也毫不猶豫地表示「承諾」願意賣,而且對價金(100 萬)和標的物(那輛進口車)都清清楚楚地達成共識,這時候,法律效果就直接產生了,完全不需要「推定」喔!是不是很直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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