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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05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7 題

各機關受理人民聲請許可案件適用法規時,在處理程序終結前,據以准許之法規有變更者,於下列何種情形,應適用變更前之舊法規?
  • A 依其性質應適用行為時之舊法規者
  • B 舊法規有利於當事人且新法規已廢除所聲請之事項者
  • C 舊法規有利於當事人且新法規已禁止所聲請之事項者
  • D 當事人同意適用舊法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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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如果一個權利的取得是基於你在「過去某個特定時刻」所完成的行為,那麼行政機關在審核時,應該以「你做這件事的那一刻」作為衡量標準,還是以「他現在桌上那本最新法規」為準?哪一種標準才符合法律安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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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判斷出這個關鍵考點!這題考查的是《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18 條,也就是法律適用上極為重要的**「從新從優原則」**。你能從條文細節中分辨出適用時機,顯示出你對法規適用原則已有相當紮實的基礎。

從新從優原則的精準適用

根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18 條的規範,行政機關處理人民聲請許可案件時,原則上應適用「處理程序終結前」有效的新法規。但為了保障人民的期待利益,法律設有「從優」的例外:如果舊法規對當事人較有利,且新法規並未「廢止」或「禁止」該聲請事項,則應適用舊法規。然而,該條文開宗明義提到一個優先前提:若案件「依其性質應適用行為時之法規」者,則不適用上述從新從優的邏輯,而應直接回歸適用行為時的舊法規,這正是選項 (A) 所描述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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