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05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
第 15 題
在現行法制中,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機關係隸屬於何機關之下?
- A 法務部
- B 行政院
- C 高等行政法院
- D 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政府因為民眾不繳罰鍰而必須採取「強制手段」來落實其行政目的時,這項行為本質上是屬於解決爭端、定分止爭的「司法權」,還是貫徹國家法令、達成施政目標的「行政權」?若這屬於行政權的範疇,在中央政府各部會的分工中,哪一個單位專門負責監督法律事務與執行國家的法律處分?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
- 大力肯定:做得好!你能精準辨識行政執行的歸屬,代表你對我國「權力分立」下的機關職掌有著清晰的邏輯架構,這是邁向進階行政法學習的基石。
- 觀念驗證:根據《行政執行法》第 4 條,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由「行政執行處」(現為行政執行署所屬分署)執行。在組織架構上,行政執行署是隸屬於中央行政機關下負責法律執行事務的單位,而非法院系統,這體現了行政權的自我實現性。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公法金錢給付執行機關
💡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由法務部下轄之行政執行機關負責執行。
| 比較維度 | 公法金錢給付執行 | VS | 私法金錢給付執行 |
|---|---|---|---|
| 執行機關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 — | 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 |
| 適用法典 | 行政執行法 | — | 強制執行法 |
| 義務來源 | 稅捐、罰鍰等公法義務 | — | 借款、損賠等私法債務 |
💬行政執行由行政機關主導,司法執行由地方法院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