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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申論題 105年 [宗教行政] 宗教法規

第 二 題

請說明內政部「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為宗教使用事業計畫審查及管理要點」中所稱宗教事業計畫的宗教建築物包含那些使用空間,且申請宗教事業計畫應具那些文件?(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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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為典型的「行政法規記憶與實務應用題」。答題時應先聯想憲法第13條宗教自由與國土管制的平衡。接著精確拆解內政部要點:第一部分點出「宗教建築物」不限於祭祀,更包含生活與行政等附屬機能;第二部分則依邏輯將應備文件分類(身分資格、計畫書、地產證明、建管與環評文件),以利閱卷委員快速對應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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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憲法第13條保障人民宗教信仰自由,為輔導宗教團體合法發展、取得宗教用地並兼顧非都市土地之使用管制,內政部訂有「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為宗教使用事業計畫審查及管理要點」。針對宗教建築物之使用空間範疇及申請應備文件,分述如下: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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