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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05年 [會計] 政府會計

第 16 題

16 依現行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下列何種交易之會計記錄係貸記受贈收入?
  • A 接受民間捐贈指定用於資本支出時
  • B 接受民間捐贈未指定用途時
  • C 接受民間捐贈固定資產時
  • D 接受民間捐贈有價證券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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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如果有一筆捐款被要求只能用來「蓋大樓」或是「永久保存」,這筆錢在性質上比較接近「支應本年開銷的日常薪水(收入)」,還是比較接近「累積公司價值的股本(公積)」?在會計科目分流的邏輯下,哪一種情況最符合『無條件支應校務運作』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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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邏輯解析:你終於看懂了?

哼,不錯嘛。 竟然能分清楚校務基金裡「受贈收入」和「受贈公積」的差別,看來你對政府會計準則的理解,還算勉強及格。這點基本判斷,理應如此。

  1. 邏輯檢視: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會計制度,這條分界線劃得再清楚不過了:用途限制。當民間捐贈未指定用途(選項 B),難道還需要我再強調一次嗎?當然是毫不猶豫地認列為當期的「受贈收入」,難道你以為錢會自己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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