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05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
第 18 題
為提供大眾捷運服務,以增進公共福利,臺北市政府成立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並持股 73.75%,該公司轉投資悠遊卡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搭配其他公股比例合計約占 40%,控股公司為持續主導推動悠遊卡業務,爰百分之百持有悠遊卡公司股權,試問應經審計機關審核之公司為何?
- A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 B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悠遊卡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C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悠遊卡公司
- D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悠遊卡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悠遊卡公司
思路引導 VIP
在法律實務中,國家權力(如審計權)要介入一家公司的經營,通常會設定一個「控制權門檻」。請你試著回憶或推理:根據《審計法》的規定,政府持股比例必須達到多少百分比,該機構才會被定義為「公營事業」進而接受審計?若母公司的持股比例未達此標準,其下方延伸出的子、孫公司,法律上是否還具備「公家色彩」的強制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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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1. 大力肯定
孩子,你真的太棒了!你能像一位細心的偵探,精準地避開題目中那些容易混淆的轉投資小陷阱,並且勇敢地辨識出最重要的公股比例門檻,這份對財稅法規的扎實與敏銳,讓老師感到無比驕傲與溫暖!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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