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05年
[檔案管理] 本國政治制度史
第 一 題
國民政府曾於 1936 年 5 月完成五五憲草,復於 1946 年 12 月完成中華民國憲法,試述五五憲草與中華民國憲法制定背景及兩者內容之異同。(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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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題,首先要將時間點與歷史事件連結:1936年(訓政後期,國民黨主導)與1946年(抗戰勝利,政治協商會議各黨派妥協)。接著,運用「比較法」,從「國民大會職權」、「總統權力」、「行政立法關係(內閣制傾向)」及「地方自治」四個維度建立對比標準,最後評析兩部文獻在中國憲政史上的轉折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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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五五憲草為國民政府訓政時期基於孫中山五權憲法學說所擬定的原教旨草案;而 1946 年中華民國憲法則為抗戰勝利後經「政治協商會議」各黨派妥協後的產物。兩者在制度設計上,展現了從「集權於國民大會與總統」轉向「權力制衡之內閣制傾向」的顯著差異。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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