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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申論題 105年 [環保行政] 環保行政學

第 二 題

二、何謂毒性化學物質之運作及釋放量?請說明以量測法及質量平衡法計算毒性化學物質釋放量之計算方式。(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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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此題,應立即聯想《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原毒管法)第3條關於「運作」的八大行為定義,以及釋放量(PRTR制度核心)的環境流布概念。計算方式部分,需清晰對比「量測法(基於實測濃度×流量)」與「質量平衡法(基於質量守恆定律的輸入-輸出)」的實務操作公式與優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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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依據我國環境部推動之化學物質全生命週期管理政策,針對毒性化學物質之管制,不僅注重源頭與流向監控,更透過「污染物排放與轉移登記(PRTR)」制度掌握環境風險。本題核心法源為《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以下針對其定義及釋放量推估方法進行解析。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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