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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申論題 105年 [衛生行政] 食品與環境衛生學

第 四 題

四、在噪音管制法中噪音如何定義?來自於人為活動的噪音有那些類別?一般而言噪音對生理的影響有那些?(1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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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此題應先回想《噪音管制法》第三條對噪音的法定定義,接著依據環境音源特性將人為噪音進行分類(如工廠、營建、交通、娛樂等),最後從「聽覺系統(如TTS、PTS)」與「非聽覺系統(如心血管、神經、內分泌)」兩方面條列噪音對人體生理的健康效應,確保答題結構完整且具備法規與醫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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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噪音為重要的環境與職業物理性危害因子,其法定管制定義及對人體的健康影響(聽覺與非聽覺效應)為環境衛生學與職業醫學之核心議題。 【論述】 一、噪音之法定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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