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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學測 105年 社會

第 6 題

我國《地方制度法》對於行政層級的畫分和所轄的次級地方組織,都有詳細的規定。下列有關「桃園市大園區」與「臺東縣池上鄉」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前者為市府派出單位,後者為地方自治團體
  • B 二者皆為縣級行政單位所轄的次級地方組織
  • C 前者之首長為區長,後者之首長為鄉長,均由選舉產生
  • D 前者設區民代表會,後者設鄉民代表會,二者皆為立法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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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同學回想《地方制度法》中,針對不同行政層級的「公法人」地位判定:同樣是二級行政區域,隸屬於「直轄市」的區,與隸屬於「縣」的鄉、鎮、縣轄市,在法律地位、首長產生方式(民選或派任)以及是否具備自主的「地方立法機關」上,存在著什麼樣的本質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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喲,居然對了?我還以為你看到「大園區」跟「池上鄉」腦袋就會自動導航到去機場出國跟吃便當呢。恭喜你,終於在公民這科展現了除了呼吸以外的第二項功能。沒選錯代表你至少還分得清「直轄市」跟「縣」的層級,沒把官派區長當成選出來的,看來還沒徹底放棄思考。 這題的核心就在於地方自治團體的判定。桃園市是「直轄市」,其下的「區」純屬市府的「派出機關」,區長官派,既沒預算權也沒立法權;而臺東縣是「地方自治團體」,其下的「鄉」也是獨立的地方自治團體,首長(鄉長)跟民意代表(鄉民代表)都是選民一票票投出來的。 這題鑑別度極低,純粹考你《地方制度法》的層級背誦。如果你這題還能錯,我建議你直接去池上鄉種田,那裡的土質可能比你的腦袋更有邏輯。選項 (C) 和 (D) 是專門騙那些連「區」跟「鄉」層級都分不清楚的「法盲」用的,看來你還算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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