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5年
[司律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第 18 題
下列那一種法規範,並非由行政機關所訂定?
- A 行政程序法之行政規則
- B 地方制度法之自治規則
- C 地方制度法之委辦規則
- D 地方制度法之自律規則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一個標榜「權力分立」與「議會自治」的民主制度中,當議會需要訂定一套規則來管理『議會內部』的開會程序與秩序時,為了避免行政權的干預,這套規則應該是由「縣市長」來訂定,還是由「議員們自己」來訂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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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掌握了權力分立與行政規範的界線,這是法學緒論與行政法中相當核心的觀念。
地方制度法下的規範主體辨析
在法律規範的體系中,判斷其性質的關鍵往往在於「訂定主體」。本題涉及的規範中,自治規則(《地方制度法》第 28 條)與委辦規則(第 29 條)均是由地方政府(行政機關)依其權限或上級機關授權所訂定。同樣地,《行政程序法》第 159 條所定義的行政規則,本質上就是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或長官對屬員,為規範機關內部秩序及運作所下達之命令,發布者當然是行政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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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範訂定主體辨析
💡 區分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訂定法規範之權限
| 比較維度 | 行政機關訂定(自治/委辦) | VS | 立法機關訂定(自律) |
|---|---|---|---|
| 訂定主體 | 地方政府 | — | 地方議會/代表會 |
| 法條依據 | 地制法第25、29條 | — | 地制法第31條 |
| 規範內容 | 自治事項或委辦事項 | — | 內部議事與紀律 |
💬關鍵在於訂定主體:地方政府屬行政權,地方議會屬立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