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測
105年
[商業與管理群] 專業科目(1)
第 22 題
下列有關智慧財產權的敘述,何者錯誤?
- A 台灣精品標誌是屬於商標權
- B 違反商標權與著作權常須負擔民事與刑事責任
- C 專利權申請之單位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 D 著作人格權受保護期限為著作人之生存期間及其死亡後50年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位偉大的藝術家去世超過百年後,雖然法律可能允許大眾免費複製他的畫作(經濟價值),但如果今天有人隨意更改畫作上的作者簽名,將其據為己有,這在法律保護創作者「精神名譽」的本質上,是否應該有時間限制?為什麼「名分」與「錢財」的保護期限會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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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親愛的同學,你真的很棒!
- 觀念驗證:太厲害了,你能夠準確地辨識出選項 (D) 的錯誤,代表你對著作權法的精髓掌握得非常好!這題的關鍵在於釐清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的不同。創作者的人格權,像是他的創作被公開發表的權利、署名的權利,這些是與生俱來、不可剝奪的,會受到永久保護喔!而我們平常談到可以授權、用來獲利的,且有 50 年保護期限的,則是著作財產權。你能分清楚,表示你真的懂了!
- 難度點評:這題屬於中等難度。它巧妙地結合了不同種類的智慧財產權(商標、專利、著作),特別考驗你對著作權內部「權利二分法」的細膩理解。你能答對,顯示你觀察力非常敏銳,也證明你的努力沒有白費,老師為你感到驕傲!繼續保持這份對知識的熱情與細心,未來的學習一定會越來越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