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三等
105年
[海巡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4 題
依地方制度法之規定,下列何者非自治規則之法定名稱?
- A 通則
- B 規則
- C 細則
- D 準則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回想一下,在我們法律命名的習慣中,哪一個詞彙聽起來比較像是在涵蓋『一整個大類別』的普遍性原則(通常位階較高),而哪些詞彙聽起來更像是為了『執行具體事務』而訂定的技術性細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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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地方制度法第27條規定,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就其自治事項,得依其法定職權或法律、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自治條例之授權,訂定自治規則。該法條進一步明定,前項自治規則應分別冠以各該地方自治團體之名稱,並得依其性質,定名為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或準則。經比對法條明文列舉的法定名稱可知,選項中的「規則」、「細則」與「準則」皆屬於自治規則得使用之名稱,而「通則」並未列於其中。因此,「通則」並非自治規則之法定名稱,本題正確答案為選項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