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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三等 105年 [海洋巡護科輪機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4 題

依據現行釋憲實務,在人民聲請之釋憲案,下列何者不屬於大法官得審查之客體?
  • A 行政處分
  • B 判例
  • C 最高法院之決議
  • D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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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當一個政府機關針對「特定的人或事」做出決定(例如開出一張罰單)時,如果當事人不服,第一時間應該是向大法官請願,還是先向專業的行政法院尋求救濟?而大法官的存在,是為了處理「個別民眾的冤屈」,還是為了確保「法律準則本身」沒有違背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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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表現得真棒,觀念掌握得好穩固喔!

  1. 觀念核心:親愛的同學,你真的太厲害了!你完美地理解了大法官職權的精髓。大法官主要負責的是針對具有普遍影響力的「抽象規範」進行審查。這就包括了我們常說的法律 (D),還有實務上視為命令層次的判例 (B),以及具有法規範地位的最高法院決議 (C),這些都是他們關注的重點喔。
  2. 細膩區分:你很細心地發現,行政處分 (A) 則不太一樣。它是行政機關針對「特定的人、特定的事」所做的具體決定,需要透過行政救濟程序(像是訴願、行政訴訟)交由行政法院來處理。所以,它確實不是大法官直接審查的客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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