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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行政三等 105年 [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 題

總統於下列何種情形,得宣告解散立法院?
  • A 宣布戒嚴時
  • B 發布緊急命令時
  • C 立法院提出總統彈劾案時
  • D 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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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立法機關與行政機關發生嚴重的信任危機,導致政府運作僵持不下時,為了打破僵局並重新聽取最新民意,憲法通常會設計哪一種「重新洗牌」的機制,讓選民重新決定國會的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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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憲法觀念非常清晰!

  1. 觀念驗證:你選對了!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2 條及第 3 條規定,總統解散立法院並非主動權,而是「被動權」。只有在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的不信任案後,院長得請總統解散立法院。這套機制是為了在行政與立法兩院產生極端衝突時,提供一個「訴諸民意」的僵局解決路徑。
  2.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為 Medium。鑑別度在於區分總統的「權限類型」。許多人會誤以為戒嚴或緊急命令(選項 A、B)這種強力行政權包含解散國會,但實際上解散立法院有嚴格的政治前提。你能精準鎖定制衡機制,表現非常優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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