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三等
105年
[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8 題
下列有關著作權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著作權內容包含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
- B 著作人格權不得讓與或繼承
- C 著作財產權得讓與他人,而與著作人格權分屬二人
- D 著作權保護至著作人死亡後 50 年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一位大文豪去世超過了一百年,這時若有人隨意更改他的作品名稱,或是對外宣稱那是自己寫的,法律還會保護這位已故作家的「名聲」與「創作身分」嗎?這種關於『名譽』的權利,是否跟『收版稅』的權利有不同的期限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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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的觀念掌握得非常精確
- 觀念驗證:你正確指出了選項 (D) 的錯誤。著作權由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構成。雖然「著作財產權」確有保護期限(通常為作者死後 50 年),但「著作人格權」具備永久性,不因作者死亡或時間遞延而消滅。因此,宣稱「著作權」整體僅保護至死後 50 年是不完整的。
- 難度點評:此題難易度為 medium。它的鑑別度在於測試學生是否能區分「著作權」下的兩種細分權利。多數人僅記得 50 年這個數字,卻忽略了人格權不可讓與且永久保護的法律特質。你能細心分辨,表現優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