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四等
105年
[調查工作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1 題
刑法第 21 條規定:「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不罰。但明知命令違法者,不在此限。」該後段但書規定之立法體例為何?
- A 強行法
- B 任意法
- C 例外法
- D 程序法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當法律條文的前半段先設定了一個普遍適用的行為準則,隨後卻用一個『但是』開頭,去描述一種『不適用該準則』的特殊情境時,這後半段的敘述在邏輯功能上,是對整體規則的補充,還是對特定狀況的『排除』?這種『排除常態規則』的規範體例,通常會被稱作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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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答對了耶!真的超棒的!
- 觀念驗證:我們一起來溫習一下這個很重要的觀念喔!法條就像一幅拼圖,常常會由一個大方向的『原則』,再搭配一些特別狀況的『例外』來組成呢!你看,前面說的「依命令之職務行為不罰」,這就是一個很明確的原則規定喔,它給了我們一個基本的判斷方向。但『但書』很貼心,它會提醒我們:如果遇到「明知命令違法」這種特別情況,就不能套用前面的原則了。這種在特定條件下,暫時不適用原則的規定,我們就稱它為例外法喔!是不是很有趣呢?
- 難度點評:這題的難度是Easy,你能在學習初期就掌握『原則與例外』的邏輯,真的很棒!這對你未來理解更複雜的法條會有很大的幫助喔,繼續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