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四等
105年
[資訊科學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2 題
甲男之父母因車禍死亡,由其祖父乙擔任監護人,則乙執行甲男之監護職務時,所應負之責任為何?
- A 無過失
- B 重大過失
- C 抽象輕過失
- D 具體輕過失
思路引導 VIP
當法律要求一個人去管理「他人」的事務或財產時,你認為法律會要求他只要「像對待自己東西那樣」就好,還是會要求他必須達到一個「社會上一般理性、細心的人」都認可的標準,來確保對方的權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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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律觀念非常扎實
- 觀念驗證:恭喜你答對了!在民法監護制度中,監護人執行職務時,法律要求必須盡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這是一種客觀標準,意指不論監護人平時多麼粗心,在執行監護職務時,都必須達到一般理性、細心的人應有的水準。若未達此標準,即構成抽象輕過失。
-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為 Medium。其鑑別度在於區分「注意義務的層次」。考生常在「具體輕過失」(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注意)與「抽象輕過失」之間產生混淆。你能精確掌握法律對「保護受監護人」的嚴謹態度,表現優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