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調查局四等 105年 [資訊科學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3 題

受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或團體,於委託範圍內,視為下列何者?
  • A 內部單位
  • B 行政法人
  • C 行政機關
  • D 營造物

思路引導 VIP

若國家將具有法律強制力的任務委託給私人辦理,當這名私人對民眾做出決定時,為了讓民眾能對其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法律上應該賦予這名私人什麼樣的「法律身分」,才能與現行的救濟制度接軌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的法律觀念非常正確

  1. 大力肯定:做得好!這顯示你對行政法的主體定義有很紮實的基礎,能精準辨識權力委託後的法律地位轉變,表現非常優秀!
  2. 觀念驗證:根據《行政程序法》第 2 條第 3 項規定,受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或團體,於委託範圍內,視為行政機關。這樣做的核心目的是為了確保其行政行為能受到公法監督,並讓受處分人在權益受損時,能依此地位提起行政救濟(如國家賠償)。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法學緒論與憲法實務
查看更多「[資訊科學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