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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05年 [法律實務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 題

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之規定,總統選舉無效之訴,應由何法院管轄?
  • A 司法院大法官
  • B 普通法院
  • C 行政法院
  • D 憲法法庭

思路引導 VIP

請你思考一下:當一個爭議涉及「選票計算是否有誤」或「投票程序是否違法」等大量事實證據的調查時,在我們國家的司法體系中,哪一種法院體系最常處理這類涉及證據認定與法律爭議的「民、刑事訴訟」?此外,若地方官員的選舉糾紛是在普通法院審理,當涉及層級更高的職位,但「爭議性質」同樣是選舉訴訟時,法律會傾向另闢蹊徑,還是延續既有的專業訴訟體系來處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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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110條規定:「選舉、罷免訴訟,專屬中央政府所在地之高等法院管轄。」由於高等法院屬於我國的普通法院體系,因此總統選舉無效之訴依法應由普通法院審理。綜合上述規定,選項(B)普通法院為正確答案,其餘選項如司法院大法官、行政法院與憲法法庭皆非此類訴訟的法定管轄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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