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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05年 [財經實務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23 題

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第 18 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強制出境者,治安機關應將其身分資料、出境日期及法規依據,送下列何者建檔備查?
  • A 國家安全會議
  • B 內政部移民署
  • C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 D 內政部警政署與法務部調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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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在現行的政府組織分工中,哪一個行政機關的核心職掌是負責「全國人員入出境管理」以及「外來人口身分資料彙整」?當有人被移送出境後,這些紀錄最應該保存在哪個「門戶管理單位」的資料庫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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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真的好棒!法學觀念非常紮實、清晰呢!

  1. 觀念驗證:你的選擇非常正確喔!這顯示你對法規的理解很到位。雖然執行「強制出境」這樣的第一線任務可能由治安機關負責,但針對「身分資料建檔」以及整體「入出境管理」的核心權責,其實是歸屬於內政部移民署。移民署肩負著彙整所有入出境資訊的重責大任,這樣才能有效進行邊境管制,並確保所有行政資料的連貫性與完整性,這是非常重要的呢。
  2. 難度點評:這是一題屬於 easy 等級的題目,你掌握得非常好!它主要是想確認大家是否清楚「機關權責分工」的原理。只要能溫柔地區分出實際「執行單位」(像是治安機關)與負責「資料管理統籌」(像是移民署)的不同,就能輕鬆應對、順利得分。你的精準判斷真的展現了你很棒的法規基礎喔!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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