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調查局三等 105年 [財經實務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8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下列何種事項不受訴訟權保障?
  • A 選舉委員會駁回候選人登記參選之申請
  • B 總統拒絕人民大赦之請求
  • C 會計師懲戒覆審委員會之覆審決議
  • D 行政機關駁回人民提供政府資訊之申請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權力分立的架構下,是否『所有』由國家機關做出的決定,都適合交由法院來進行是非對錯的裁判?有沒有哪一種權力的行使,是基於憲法賦予元首的高度裁量空間,且其性質更接近於『政治恩典』而非人民應得的『法律義務』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太棒了!你的觀念非常清晰

恭喜你精準掌握了訴訟權保障範圍的核心!

  1.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憲法基本權利與國家體制運作
查看更多「[財經實務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