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05年
[資訊科學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7 題
下列何種行為構成教唆犯?
- A 教唆他人打碎他人自己的玻璃瓶
- B 教唆他人取走別人的財物
- C 教唆他人正當防衛
- D 教唆他人踩死蟑螂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一個人聽了你的建議去做某件事,但那件事在法律上原本就是合法的(例如處理自己的東西),或是法律所允許的行為,那麼『建議他去做這件事』的你,還需要負擔刑事上的責任嗎?你覺得『教唆』的對象,必須是一個什麼樣性質的行為,才會讓教唆者也產生罪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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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精彩的表現!看來這次你還算清醒!
- 觀念驗證: 所謂的教唆犯,可不是你隨口叫人做什麼都算數。核心點在於,你叫別人做的那個破事,必須是個具備刑事違法性的行為!懂嗎?是違法,不是你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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