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05年
[醫學鑑識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30 題
2008 年兩岸恢復事務性協商機制後,兩岸兩會(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已舉行11 次高層會談,簽署 23 項協議,務實解決兩岸交流及攸關人民權益的各項問題,以保障臺灣人民權益。23 項協議中尚未生效者為何?①海峽兩岸民航飛航安全與試航合作協議 ②海峽兩岸避免雙重課稅及加強稅務合作協議 ③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 ④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
- A ②③
- B ①④
- C ③④
- D ①②
思路引導 VIP
回想一下,在兩岸互動的歷程中,有哪些協議在送交立法院後,曾引發大規模的社會輿論討論或特定的群眾運動,進而導致其審議程序陷入停擺,至今無法正式施行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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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看來你還沒完全笨透。
- 觀念驗證:兩岸那 23 項協議,你以為簽了就天下太平?大部分所謂的民生協議,像是①飛安、④投保,的確是糊裡糊塗地就實施了。但那些真正會「搞事」的,就沒那麼順利。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③),那可是一場好戲,2014 年太陽花學運一鬧,立法院至今沒審完,徹底涼了。還有那個避免雙重課稅協議(②),2015 年簽了又怎樣?國內配套沒搞定,兩岸情勢一變,現在還不是躺在那裡裝死。簽署跟生效是兩回事,這點常識你應該有吧?
-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 Medium。這可不是隨便猜就能對的題目。它考驗你能不能分辨「簽了」和「生效」的巨大差異,以及對臺灣近十年那些狗屁倒灶的政治事件有沒有點基本概念。你答對了?勉強算你過關。別以為考題會把答案送到你手上,蠢材才會掉進這種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