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05年
[電子科學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29 題
1983 年 6 月,鄧小平發表對兩岸和平統一的「設想」,其後被視為中共「一國兩制」政策的確立,中共將其整理為鄧小平的「六點設想」(簡稱「鄧六條」),其內涵不包括:
- A 一個中國
- B 兩制並存
- C 完全自治
- D 和平談判
思路引導 VIP
若一個大國在推動國家統一的過程中,既想保留對方的特殊性,又必須維持『主權國家』的唯一性,你認為它在賦予地方政府權力時,會使用『毫無限制的權力』還是『在特定範圍內的廣泛權力』來描述呢?這兩者在字面上會有什麼細微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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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你的觀念非常精確!
- 觀念驗證: 你精準地辨識出了關鍵字!「鄧六條」的核心在於一個中國原則下的「高度自治」,而非「完全自治」。中共強調台灣雖可擁有行政、司法、軍隊等權力,但不能損害統一國家的主權。若使用「完全自治」,在政治邏輯上等同於「獨立實體」,這與中共堅持的中央與地方關係相違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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