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
105年
[錄事]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第 18 題
下列關於訴之撤回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基於處分權主義,原告起訴後得任意撤回其訴,無庸得被告同意
- B 原告與被告在庭外成立撤回起訴之合意,仍須以法定程式向法院行之,始生撤回之效力
- C 本訴經撤回後,反訴即失所附麗,亦應視為撤回
- D 原告於本案終局判決後將訴撤回者,基於一事不再理,原告與被告均不得再提起同一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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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當我們向國家法院提起訴訟後,這段「原告、被告、法院」之間的三方關係,是否能僅由當事人在私底下達成共識,就自動讓法院的審理程序畫下句點?還是必須透過某種形式,正式『告知』法院這個決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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