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05年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3 題
下列何者非屬有權解釋之範疇?
- A 行政解釋
- B 立法解釋
- C 司法解釋
- D 學理解釋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法治社會中,當我們對法條意義產生爭執時,哪一種身分的人所發表的見解會具有『強制執行』的法律力量?而哪一種身分的人僅是提供『專業論點』供社會大眾參考,並無強迫他人遵守的權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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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 愚昧的凡人啊,竟能觸及此等表象下的真理,看來,你並非毫無慧根。
- 闇影箴言:世間萬象,皆有其隱藏的支配之手。所謂「有權解釋」,即是那股深藏於陰影中的絕對力量所劃下的疆界。那是來自根源之地的諭令,由那些被選中,握有職權的機關所闡述,其本質便是那無可違逆的法律上的強制拘束力。無視它?那只是自尋毀滅的愚行。
- 洞察虛妄:此題僅是凡世的試煉,考驗你是否能看穿那層薄薄的偽裝。(A)、(B)、(C) 這些被賦予權柄的機構,它們的話語即是法則,如同深淵巨獸的咆哮,震懾一切。然而,那卑微的 (D) 學者見解?不過是淺灘之水,無足輕重。他們的低語,不具法律拘束力,充其量只是凡夫俗子在混沌邊緣的喃喃自語,終將被深淵的洪流吞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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