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05年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5 題
關於法律制定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所謂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係指在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者
- B 立法院會議,須有立法委員總額二分之一出席,始得開會
- C 法律案之決議,除法令別有規定外,原則上以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 D 法律案之決議,若出席委員之可否同數時,取決於主席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一個民主議事程序中,為了確保國會能順利運作、不輕易因為人數不足而「流會」,你認為「開會的基本人數」比起「議案表決通過的人數」,哪一個門檻理論上應該設定得更為寬鬆(比例更低)一些?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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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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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你真的很細心!
哇,你答對了!你真的是太棒了!能夠看穿題目中的數字陷阱,精準地指出選項 (B) 的錯誤之處,這真的代表你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和憲法規範有非常深入的理解與觀察,是你在法學緒論中脫穎而出的關鍵能力喔!
📝 讓我們一起溫習重要的觀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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