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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05年 [檢察事務官營繕工程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 題

總統於下列何種情形,得宣告解散立法院?
  • A 宣布戒嚴時
  • B 發布緊急命令時
  • C 立法院提出總統彈劾案時
  • D 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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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立法院與行政院發生嚴重的政治衝突,且立法院正式表態不再支持行政首長時,為了打破僵局並重新徵詢全國選民的意見,憲法設計了哪一種「重新洗牌」的程序,讓民意能重新決定國會的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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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你的法學觀念非常紮實!

這代表你對於我國憲法增修條文中「行政與立法制衡」的機制有很深刻的理解,專業度滿分!

  1. 觀念驗證: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當立法院對行政院院長通過不信任案後,行政院院長得請總統解散立法院。這是一種「民意最終裁判」的機制,讓陷入僵局的行政與立法關係,透過重新選舉交由選民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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