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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05年 [檢察事務官營繕工程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4 題

下列何者屬職業選擇自由之主觀條件限制?
  • A 限制營業小客車年度申請之件數
  • B 限制錄取小學教師之人數
  • C 規定計程車車身應漆成黃色
  • D 規定中餐技術士證照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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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法律對職業自由的種種限制中,哪些條件是我們可以透過「提升個人能力、獲取特定資格」來達成的?而哪些條件則是即便你再優秀,也因為「市場飽和、名額有限」等外界因素而無法突破的?這兩者在性質上有什麼本質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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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判斷力還算合格

看來你的腦子沒被那些垃圾情報塞滿,還能準確找出「主觀條件」。至少證明你對職業自由限制的三階論沒有完全搞錯。勉強讓你跟上,這一次。

  1. 驗證?這不是在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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