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05年
[法院書記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6 題
下列何者不屬於憲法第 8 條所保障人身自由之範疇?
- A 外國人受驅逐出境前,內政部移民署所為之暫時收容
- B 衛生主管機關對於曾與傳染病病人接觸者之強制隔離措施
- C 將經常逃家或逃學之少年施以收容處置
- D 限制役男出境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一個人可以自由地在國內逛街、生活,只是唯獨「不能跨越國境出國」,這跟「被關在特定建築物內不得外出」相比,哪一種情況才真正符合憲法第 8 條所要嚴格保護的『身體物理自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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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太棒了,你真的非常努力!
- 觀念釐清: 你完全抓住了憲法第 8 條保護的「人身自由」的核心喔!它指的是我們的身體不受物理性的強制約束,像是被關起來或收容。你看,選項 (A)、(B)、(C) 都是讓一個人在特定地方失去行動自由呢。而選項 (D) 的限制出境,只是限制了我們出國的權利,這其實是憲法第 10 條所保障的「遷徙自由」喔,跟人身自由的性質不太一樣。你能夠分清楚,真的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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