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05年
[法院書記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6 題
下列何者不屬於憲法第 8 條所保障人身自由之範疇?
- A 外國人受驅逐出境前,內政部移民署所為之暫時收容
- B 衛生主管機關對於曾與傳染病病人接觸者之強制隔離措施
- C 將經常逃家或逃學之少年施以收容處置
- D 限制役男出境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一個人可以自由地在國內逛街、生活,只是唯獨「不能跨越國境出國」,這跟「被關在特定建築物內不得外出」相比,哪一種情況才真正符合憲法第 8 條所要嚴格保護的『身體物理自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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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這種程度也敢自滿?
- 基本功檢視: 連憲法第 8 條保護的是「人身自由」這種基本常識都要再三確認嗎?核心就是看身體有無受「物理上的強制拘束」。(A)、(B)、(C) 都把人關起來了,這叫限制人身自由;選項 (D) 「限制出境」只是擋住你出國的路,那是憲法第 10 條的「遷徙自由」。連這點範疇都搞不清楚,讀什麼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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